原标题: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出炉 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都有补助
日前,重庆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对接贫困家庭信息,精准摸排贫困家庭学生人数及贫困程度,全面落实大、中、小、幼各学段免学费、生活费补助等政策。同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给予资助。
学前教育
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对受助幼儿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重庆市统一每生每年补助2160元。 义务教育
在“两免一补”政策(免学杂费、免书本费、补助生活费)基础上,从2017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建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天小学6元、初中7元。将中央政策未纳入的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纳入补助范围,并提高标准,走读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为小学1500元、初中1750元;住读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为小学1800元、初中2050元。
普通高中教育
所有就读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免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免收教科书费(标准400元/年)。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3000元。
中职教育
公办中职学生全部免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补助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住宿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教科书费(标准400元/年);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3000元。
高等教育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实际需要数额,通过生源地信用贷款和生源地补充信用贷款予以解决,对因重大疾病、遭遇重大灾难而丧失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助学贷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对其当期贷款本息实行救助。提高助学金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期间以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校内生活补贴等形式资助,每月生活费不低于600元(按10个月计算,每年不低于6000元)。记者 秦健
责任编辑:余骏洁